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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無錫1月24日電 (孫權)23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安檢法警在履行安全檢查職責時,通過X光檢包機發現來訪人員姚某的包裹里有疑似槍支彈葯的物品,遂開包檢查,查獲滅火槍一支、滅火彈3枚。該院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確保司法安全,維護司法秩序。
  據瞭解,北塘法院受理了某銀行與某投資擔保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23日當天,該案件主審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姚某是該擔保公司的員工,打算到法院旁聽。例行安檢時,法警發現其攜帶槍支彈葯,法警隨後迅速將姚某控制住,穩定其情緒,並對其進行檢查和詢問,姚某謊稱該滅火槍是其放在車上滅火用。
  北塘法院當即暫扣了姚某所攜帶的槍支彈葯,同時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取證,並向警隊領導和上級領導報告。與此同時,法院還啟動了聯防聯動機制,公安機關接報後迅速出警,依法收繳槍支彈葯,並將姚某帶至公安機關處理。
  經查,姚某攜帶的滅火槍彈是其打算售賣的,但該種槍彈為限制銷售物品。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姚某釋放,收繳的槍彈已經送交有關部門進行鑒定,屆時將根據鑒定結果對所涉公司和個人作出相應處罰。(完)  (原標題:無錫一擔保公司員工私帶槍彈到法院旁聽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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